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《关于促进中药 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》的通知
2021/07/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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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 
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 展的意见》《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〈关于促进中医 药传承创新发展具体举措〉的通知》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促进中药传承 精华、守正创新,推动我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,结合我省实际, 提出如下措施。

 一、强化中药质量源头管理 

(一)加快中药材标准建设。实施中药材质量标准提升行动, 加快推进《安徽省中药材标准》制定工作。探索制定皖产道地、 大宗中药材及其饮片质量等级标准。支持皖产道地、大宗中药材 的质量标准进入欧盟药典。鼓励行业协会、企业参与中药材种植、 养殖的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制定工作,根据市场和创新需要制定 团体标准、企业标准。 

(二)实施“十大皖药”产业示范基地提升工程。加强“十 大皖药”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,大力培育“十大皖药”种子种苗 繁育龙头企业,培育“十大皖药”优良品种。推行中药材生态种 植、野生抚育、仿生栽培以及“三品一标”绿色种植模式。鼓励 以“十大皖药”为基础原料的中药以及化妆品、保健食品、药食 同源产品等研发,大力提升产业化发展水平。建设“十大皖药” 3 常态化管理机制和服务平台,持续开展“十大皖药”产业示范基 地遴选工作,扩大“十大皖药”规范化种植规模,建立“十大皖 药”产业示范基地退出机制。挖掘“十大皖药”文化资源,结合 乡村振兴和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建设等加大宣传力度,讲好皖药 故事,打响皖药品牌。 

(三)稳妥落实国家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产品的管理政策。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和要求,根据有关地方政府申 请,会同高校、科研机构等制定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品种目录, 指导有关地方政府建立工作机制,制定加工技术规范,落实属地 管理责任;允许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购进产地趁鲜切制产品,加大 监管力度,督促其将质量管理体系延伸到种植、加工过程。 鼓励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开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和产地 趁鲜加工基地建设,推动饮片炮制和产地加工一体化推广示范。 支持皖产道地、大宗中药材种植企业建设产地趁鲜加工基地,提 升产品附加值和品牌认知度。 

二、加强中药生产流通质量监管

(四)加大监督检查力度。针对中药生产、经营、使用环节 的突出问题,强化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,组织开展中药饮片专项 整治和中药生产专项检查,严惩违法违规行为。 

(五)督促中药企业建立药物警戒体系,加强中药制剂、中 药配方颗粒不良反应监测工作。 

(六)建立健全风险分析评估机制。定期组织开展中药质量 安全分析评估,深化风险隐患排查化解,制定风险清单,明确监 管重点,增强监管的敏锐性、精准性,让监管始终跑在风险的前 面。 

(七)推进中药饮片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。开展中药饮片信 息化追溯试点,探索制定中药饮片信息化追溯数据规范,逐步实 现重点品种来源可查、去向可追、责任可究。 

(八)落实中药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。围绕《中国药典》 (2020 年版)的实施,加大对中药生产企业检验人员的培训力 度。加大执业中药师配备、注册和使用力度。开展中药专业中初 级职称考试和高级职称评定工作。发挥行业协会作用,加强行业 自律,引导和督促会员依法开展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。 

(九)实施中药安全信用监管。依法依规公开中药监督检查 和行政处罚信息,建立严重违法失信公示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。 

三、提升中药科学监管能力和水平 

(十)加强中药监管科学研究。推进“安徽省中药监管科学 研究中心”建设,深入开展中药监管科学研究和应用;强化国家 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质量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建设,为中药监 管和产业发展提供新工具、新标准、新方法,促进中药守正创新。

(十一)提升中药科研水平和检测能力。推动在省食品药品 检验研究院设立中药检验与研究所。筹划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 5 究院中药标本馆二期项目建设。会同省直有关部门,开展中药检 验技能大赛。强化对市级药品检验机构中药检验人员培训,提升 全省中药检验水平。 

(十二)加快专业化职业化中药审评检查队伍建设。在药品 检查员招聘工作中,中药专业人员占比不少于 15%。建立 3 个以 上中药饮片、中成药、中药配方颗粒检查员省级实训基地。建立 检查员业务培训、分级分类管理、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。

(十三)推进中药饮片传统炮制、鉴定技术传承。保护中药 饮片传统炮制技术和工艺,支持中药企业应用传统工艺炮制中药 饮片。鼓励中药企业建立中药饮片传统炮制、鉴定技术师带徒制 度,培养中药行业“工匠”。支持药品行业协会开展中药材、中 药饮片传统炮制、鉴定技术培训及技能竞赛。 

四、服务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 

(十四)支持中药产业集聚发展。推动“北华佗、南新安” 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,支持亳州“世界中医药之都”、六安 大别山“西山药库”产业集聚区建设,做大做强我省现代中药产 业。 

(十五)推动中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设。整合有关资 源,促进中药企业与省内外知名高校、医疗机构、科研机构等加 强合作,构建以“企业主体、市场导向、政产学研用金六位一体” 为方向的融合融通、协同创新平台,在中药资源保护和利用、基 6 原鉴定、创新药筛选、中成药二次开发、高端创新制剂技术、人 用经验整理和总结等领域深入合作,提升研究能力并加速成果转 化,促进更多中药创新成果落地安徽。 

(十六)强化中药注册指导和服务。加大中药注册法律法规、 政策的宣贯和培训力度,强化中药注册申请技术指导和服务。鼓 励、支持古代经典名方制剂、儿童用中成药等创新研发。指导中 药企业加强对已上市中药药学变更研究,鼓励使用新技术、新方 法、新设备、新科技成果改进和优化生产工艺,持续提升中药质 量,促进中成药二次开发。 

(十七)鼓励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发展。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 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行备案管理。对疗效确切、质量可靠、已取 得批准文号、尚在有效期内,且临床安全使用 2 年以上的医疗机 构中药制剂,允许在医联体内调剂使用。 发挥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传承创新“孵化器”作用,支持中医 脑病、糖尿病、肺病和风湿病等优势病种医疗机构制剂的中药新 药研发,鼓励有关单位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临床疗效评价和真 实世界证据研究等方面探索创新,鼓励医疗机构制剂向中药新药 转化。 

(十八)促进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健康有序发展。支持中药配 方颗粒产业做强做大,鼓励中药头部企业在我省建设中药配方颗 粒项目,提升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水平和产业规模。加快制定 7 我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,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中药配 方颗粒管理具体措施,发挥中药大省的资源禀赋和产业链配套等 优势,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基地。 

(十九)打造中药智能制造工厂。发挥安徽人工智能优势, 支持中药企业提高智能化制造水平,运用现代信息技术,提升中 药产品质量。 

五、协同推动长三角地区中药监管一体化发展 

(二十)建立协同高效的监管机制。推动中药检查资源开放 共享,建立区域稽查协作机制,推进中药安全风险防控,协同提 升检验检测能力。 

(二十一)推进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统一。探索推进长三角地 区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互认共享。完善中药饮片流通政策,允许按 照外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生产的中药饮片依法在我省销售。 

(二十二)协同推进中药创新。探索建立长三角中药上市许 可持有人对接转化平台,协同推进中药联合科研攻关、成果转化 和产业协作,促进中药产业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并向我省优势地区 集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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